更新时间:2022.02.17
不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签订才能法律效力的,拆迁公司不是拆迁的主体。拆迁公司不是拆迁的主体,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签订才能法律效力的。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可以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说是在强制缔约的前提下,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地位悬殊的基础上,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有限的协商的一种协议,是行政行为的延续,具有极强的行政性。
企业与企业不能签拆迁补偿协议。在生活时间中拆迁房屋的时候,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很重要的,拆迁的补偿协议是发放补偿的依据,被拆迁人可以能随意地签订拆迁补偿的协议。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的征收部门和被拆迁人进行协商签订的,因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
一、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事项。 三、《村委会组织法》第24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
通常拆迁协议的签订时间是在颁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与拆迁人进行协商后签订的。拆迁协议的签署前,被拆迁人在确定拆迁行为合法、程序正当的基础上。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多次磋商后,方可以签订拆迁协议。通常这个协商的过程还伴随着证据的保
协议离婚后能签订补充协议。只要双方就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不会违背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那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
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是不能签订的。 征地协议的内容包括: 1、被征土地单位;征用土地单位; 2、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3、征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2、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要
拆迁协议签过四年还能维权,维权的方式有协商、诉讼等,但是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为6个月,自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强拆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建议被拆迁人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提出诉讼请求。
拆迁公司来签订补偿协议是不合法的。签订补偿协议的双方应当为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只是被委托实施、承担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