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如果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的,那么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
1、员工主动辞职,则无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主动与员工协商解约,或者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金的起诉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求法院判令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解除的,按照上述标准的双倍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具备法定的情形,补偿金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每满一年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而此处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比如工作三年的,那么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但是工作六个月但是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