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0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设立抵押权时约定,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债权人取得抵押标的物所有权,也就是说,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抵押权人只能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与抵押是否有效无关,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抵押权人只能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对于合同期限届满继续履行的,如果对方当事人接受的,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是真实合法的,有效;但如果对方拒绝接受当事人的履行的,该履行行为是无效的。
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这在合同中有约定,债务人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一定的宽
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含义。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如下:1、指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时,双方当事人协商,归还债务的方式为分期偿还;2、非同一时期的债务,但债权人与债务人不变,双方约定将这些债务合并一起,由债务人
行使解除权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并不是一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动产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对于权利证书,可采取兑现、提货、拍卖、转让等方式。 质权人处理质物所得价款用来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
不一定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合同并没有履行完毕的,相对人有继续履行的义务,违约条款也继续发生效力,这时候的合同是没有解除的。只有在合同债务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时合同才是自动解除状态。
合同履行期限完毕如果符合合同可撤销条件的还能撤销。合同具备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情形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可以约定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抵押人的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抵押债务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抵押人权抵押财产价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