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
2022.10.14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2022.08.01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2、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为。 3、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室复杂客。 4、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行
2022.03.16
(1)要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进行区分。即谁先提出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拍板的,应认定其为主犯:其他积极响应、参与策划,提出补充意见或修改性意见的人员,应认定为从犯。 (2)要从是否组织、领导、指挥
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