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2022.12.20

  • 行政诉讼里怎么能确定管辖
    行政诉讼里怎么能确定管辖

    1、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

    2022.12.20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提出管辖权异议有以下几个条件: 1、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后尚未对案件实体审理之前提出 2、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以法定的形式提出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当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

    2022.12.20

  • 行政赔偿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
    行政赔偿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

    1、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人向

    2022.12.20

  • 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方式有哪些?

    1、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 2、特殊地域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022.12.20

  •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是指什么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是指什么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一般地域

    2022.12.20

  • 行政诉讼中管辖权转移有几种情况
    行政诉讼中管辖权转移有几种情况

    二种情况; 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

    2022.12.20

  • 问因受限制人身自由提起的行政诉讼
    问因受限制人身自由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必须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只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才可以享受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均具有管辖权的待遇;原告所在地具体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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