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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 更多>

解除同居

  • 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基本案情】男女两人经人介绍恋爱,同居生活8年。期间,女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住房一套。购房后,男方吴某以银行转款方式转款给女方郑某41400元用于支付购房贷款,并支出房屋装修费用49456元。之后,两人感情出现问题,解除同居关系。男方认为购买的住房所有权应归自己,遂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该套住房的所有权归自己,并判令女方协助更名、办理房贷抵押合同变更和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变更手续。【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争议住房系双方在同居期间以被告郑某名义购买,该房屋经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登记为被告单独所有,该院予以确认。原告支付的部分房屋按揭贷款金额和装修房屋花费共计90856元属实,被告应支付给原告。余下房屋按揭贷款及利息由被告偿还。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今年4月1日,法院判决:住房归被告郑某所有,被告郑某支付原告吴某部分房屋贷款费用及房屋装修费用共计90856元。【案例分析】确定同居关系财产的分割,首先需要确定财产是否是同居期间共同所得。在庭审中,原告不能举证证明该房系双方共同收入购买,所以争议房屋不宜认为是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购置财产。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原则上均等分割,有份额的按照份额分割。同时上述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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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受理解除同居纠纷案件的要求有哪些
    1、同居关系期间子女的抚养问题。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同居期间财产问题。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3、共同债权债务问题。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同居纠纷是否需要人民法院受理满足下列要求的,法院一般会受理解除同居纠纷的案件:(一)当事人均无配偶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三)双方均有配偶者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请求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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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标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应具备两个条件:一、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或解除同居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二、必须是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属一方所有的财产,或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或者没有协议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赔偿。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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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诈骗案立案的时间是多久?
    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事实婚姻认定的时间是多久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缺一不可:(一)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所谓以夫妻名义,是指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具有婚姻的目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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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即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虽然同居关系并不违法(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外),但是婚姻才是真正能够保护双方利益的合法途径。如果您正处于同居关系纠纷,不妨在网站的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免感情受挫的同时再承受经济损失。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北京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依法让该方当事人少分或不分财产。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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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
    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
    2023-08-16
    422人看过
  • 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否可以与男方解除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在女方将孩子生下来之后,男方则应当承担抚养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女方和男方离婚孩子可以归谁的抚养权离婚后小孩的抚养,原则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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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青春损失费大吗?
    离婚的时候不可以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法律没有支持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只有夫妻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规定。同居分手,女方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吗可以主张,但是一般会被法院驳回。现实生活中,“青春损失费”的纠纷在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经常发生。然而,“青春损失费”只是通俗的说法,并非一个法律概念。由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关系,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支持,所以,在解除同居关系的过程中,“青春损失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很多法院甚至会以主张“青春损失费”违反公序良俗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虽然“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另一方自愿支付这笔费用,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则无论这笔自愿支付的费用是称为“青春损失费”还是“分手补偿费”法律都不禁止。而且如果自愿支付方已经支付了,也不能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接受方返还。然而,在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下,“青春补偿费”即使已经支付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支付方的配偶是有权起诉请求“第三者”予以返还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
    2023-08-16
    362人看过
  • 法院可以强制解除同居关系吗
    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一般不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怎样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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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分割同居的财产?
    同居财产分割是指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同居财产分割的范围(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博彩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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