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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职权
审判职能是指法院依法行使的权力和责任,主要包括对法律案件进行独立、公正、合法的审理和判决。 审判职能是司法机关履行的核心任务,旨在保障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每个案件都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公正的处理。... 更多>

审判职权

  • 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程序?
    一、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程序国家赔偿的程序是: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3、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申请国家赔偿准备哪些证据材料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2、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3、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5、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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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培训有证书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在法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是会有证书的,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任职、晋级、续职培训的证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国家法官学院验证、发放。《法官培训条例》第二十六条设立法官培训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建立和完善法官培训考核制度,严格各类培训《合格证书》的验证、发放制度。预备法官培训和任职、晋级、续职培训的《合格证书》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印制。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任职、晋级、续职培训的《合格证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国家法官学院验证、发放。省级法官培训机构举办的任职、续职培训的《合格证书》由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省级法官培训机构验证、发放。法官职业道德的应然性品质(一)法官必须具有强烈的公正意识公正既是法官职业存在的理由也是法官追求的价值目标。从《美国法官行为准则》、《德国法官法》、《俄罗斯法官地位法》的法律规定看,公正是各国法官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天平是法官的共同标志。公正乃司法之精髓,公正的理念应成为法官必须具备的最为基本的素质,而不问其来自何一国度,处于何种社会制度背景以及受何种意识形态调控等因素。(二)法官应当具有中立性、独立性司法公正必须以法官的中立、独立为基础和前提,此乃国内外之共识也是制度设计的通例。在本职工作内外法
    2023-04-17
    149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所称的国家机关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机关是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此处所说的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一、行政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司法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国家赔偿之事由:1.公务员於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公务员怠於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受损害者亦同2.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或财产受损害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3.受委托行使公权力之团体,其执行职务之人於行使公权力时,视为委托机关之公务员。受委托行使公权力之个人,於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亦同并不是说国家可以没有责任,毕竟还是设有国家机关进行这一方面的管理,所以,人们不用担心。毕竟在中国这个和平的国家,在现在这个和平的时
    2023-04-17
    2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被驳回能退诉讼费吗
    一、民事诉讼被驳回能退诉讼费吗民事诉讼被驳回能不能退诉讼费看起诉阶段,如果是驳回起诉,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如果是驳回诉讼请求,预交的诉讼费用就不能退还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二、驳回诉讼请求是败诉吗驳回诉讼请求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败诉。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败诉,就其实质而论是就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民事权益纠纷所形成的结果而言的。而诉讼结果则是指法院通过行使民事审判职权,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有关法律而形成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肯定或者否定。三、驳回起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3-04-14
    282人看过
  • 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所以国家赔偿当中的刑事赔偿不满意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情况如下所述:(1)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2)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二、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有关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第二条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2023-04-13
    135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四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四是什么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六)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第三条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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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1)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2)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3、人民法院对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继续审理。二、如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2、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3、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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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申请书向谁申请的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所谓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给公民造成损害的相关机关。一、国家赔偿程序的特殊性有哪些国家赔偿程序的特殊性体现在:1、赔偿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即必须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2、刑事赔偿不实行诉讼程序,受害人只能通过非诉讼程序求偿。3、对于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等机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二、企业拆违具体按照什么标准赔偿?企业拆违有偿标准: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三、二审判无罪一审法院承担什么责任一审法院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和恢复公民荣誉的责任。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202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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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法司法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司法的具体规定有哪些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第二条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第三条赔偿委员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赔偿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赔偿登记表》副本送达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第四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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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培训有证书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在法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是会有证书的,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任职、晋级、续职培训的证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国家法官学院验证、发放。《法官培训条例》第二十六条设立法官培训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建立和完善法官培训考核制度,严格各类培训《合格证书》的验证、发放制度。预备法官培训和任职、晋级、续职培训的《合格证书》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印制。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任职、晋级、续职培训的《合格证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国家法官学院验证、发放。省级法官培训机构举办的任职、续职培训的《合格证书》由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省级法官培训机构验证、发放。法官职业道德的应然性品质(一)法官必须具有强烈的公正意识公正既是法官职业存在的理由也是法官追求的价值目标。从《美国法官行为准则》、《德国法官法》、《俄罗斯法官地位法》的法律规定看,公正是各国法官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天平是法官的共同标志。公正乃司法之精髓,公正的理念应成为法官必须具备的最为基本的素质,而不问其来自何一国度,处于何种社会制度背景以及受何种意识形态调控等因素。(二)法官应当具有中立性、独立性司法公正必须以法官的中立、独立为基础和前提,此乃国内外之共识也是制度设计的通例。在本职工作内外法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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