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劳动争议的调解不属于行政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主体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行政调解是涉及相对人和有关政府之间的制度。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争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一、医疗纠纷的行政调解方式: 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可选择的并且不具有强制力,其履行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
虽然卫生行政机构跟医疗机构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把卫生行政机构的作用定位于居中的调解和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
一、医疗纠纷的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可选择的并且不具有强制力,其履行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
不能。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是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调解,应当在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后。如果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还有争议,一方不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主动介入。
我国法律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即人民法院有权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当事人之间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后,要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中需写清楚赔偿请求、案件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以外,还应当吊销医师的执业证书;如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具体程序主要有以下三步:1、调解动员。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2、协商调停。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