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儿媳或女婿在丧偶并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有继承公婆、岳父母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对父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法定继承权。
婚后继承父母的房产可能会有儿媳或女婿的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等等。
女儿女婿还有儿媳妇这三者中,一般只有女儿有继承权。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
儿媳原则上没有继承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公婆、公婆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遗产按以下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媳带着儿子改嫁后,如果儿媳对公公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就享有继承权,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如果儿媳改嫁后,没有对公公尽到赡养义务的,则不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公公的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1、女婿、儿媳正常情况下不能继承岳父母、公婆的遗产,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儿媳除外。 2、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女婿、儿媳在丧偶之后仍然对原岳父母、原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原岳父母、原公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女儿出嫁了,当然也享有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实行男女平等的原则,这是不容任何人违反的。也就是说,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只要属于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就能够继承父母亲的遗产。就算女儿已经出嫁,成为别人的家庭成员,也能参与父母亲遗产的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