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刑法条文]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
下列要素会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主体要素是上市公司的高管理员; 2、主观要素由故意构成; 3、客体要素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素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既遂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上市公司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如下: 1、从所保护的客体看,诽谤罪所保护的客体即公民的名誉权,损害商业信誉罪所保护的客体包括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从犯罪主体看,诽谤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