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规定股东有如下权益: 1.公司治理僵局情况下股东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 2.公司股东对公司自行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3.公司股东对清算方案、清算报告的确认权。 4.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及清算公司的权利。 5.一般情况下股东解散公司的权
一般公司破产后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解散决议,是股东会作出的解散公司的决定,属于公司解散的一种方式。公司解散决议一般包括两项主要内容:一是解散公司的决定;二是选任清算人。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1。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由董事长主持。2、确定时间和地点: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30天公布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是由法院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清算后也由清算组成员进行确认,故而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是没有用的,必须严格按照清算结果进行债务清偿。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
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 1、申请破产。破产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都有权作为破产申请人。 2、法院受理。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应作出正式书面裁定,裁定中应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通过公告方式通知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主要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其实决定公司管理经营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通常公司其它机构都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基本是一致。 股东大会的主要作用有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包括: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