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产生的义务与法律效果有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产生的义务与法律效果有什么?

2020-10-24 17:5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0-24回复

不安抗辩权乃是出于维护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免受不测风险而由法律赋予先履行一方的权利,但如其行使不当将可能对后履行一方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因而,为平衡双方利益,法律在规定先履行一方有不安抗辩权时,同时规定其应承担如下两项附随义务:(1)通知义务。法律规定先履行一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为,不安抗辩权乃广义形成权,效力之发生需权利人有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并不需要对方同意。其行使不仅使先履行一方有按期履行的拒绝权同时产生后履行一方相应义务,如果先履行一方不予通知,将使后履行一方丧失通过提出担保或消除不能履行障碍而排除不安抗辩权的继续存在的机会,产生了新的利益失衡,有违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的要求。(2)举证义务。先履行一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存在。举证义务应于何时履行,法律没有规定,解释上宜认为最迟应在诉讼或仲裁阶段履行,故在性质上属于诉讼上的举证责任范畴。但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在行使权利时有向对方说明其理由的义务,此种说明系因举证义务而派生,效力上弱于诉讼上举证责任的负担。故不安抗辩权经有效行使,将发生如下法律效果。 1.先履行一方有中止履行的权利。此种效力属于不安抗辩权消极方面,权利人行使权利意思达到对方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先履行一方可中止履行。所谓中止,有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含义,而与终止合同有别.不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并不使先履行一方因暂不履行义务而负迟延责任,但也不使合同关系当然解除,特别是在后履行一方仅存在不能履行的可能性时,法律赋予其提出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的机会是符合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也是贯彻公平和效益原则的必然要求。 2.先履行一方有等待后履行一方恢复履行能力或请求其提供适当担保的权利。等待履行也属于不安抗辩权法律效力的消极方面,但请求提供担保的权利则属于积极的效力。请求提供担保是先履行一方的权利,通过提供担保而消灭不安抗辩权又是后履行一方的权利,只要后履行一方提供了适当的担保,则先履行一方应当恢复履行。何谓适当?一般而言,人的担保效力取决于保证人的信用,后履行一方提出人的担保(即保证)原则上应取得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同意,但如有证据证明保证人信用可靠时,按诚实信用原则,先履行一方应当同意。物的担保效力较强,只要后履行一方提出有效物的担保,先履行一方不得拒绝。 3.先履行一方有合同解除权。在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若对方不能提供履约担保,先履行一方有无合同解除权。从《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来看,它们仅规定先履行一方在对方提供担保前,只能中止履行而不能解除合同。但对对方不能提出履约担保时,先履行一方可否解除合同并无规定,因而引起了许多民法学者的争论。德国判例与学说一般认为,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使当事人陷于延迟,但也不使其取得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也有学者主张,如果相对人反复拒绝提出给付或拒绝提供担保,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经过相当时期后,先履行一方应可以解除合同。还有一些学者主张,先履行一方可以确定一个相当的期限,催告相对人为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在期限经过以后,可以解除合同(P566)。我国合同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先履行一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席旸律师

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力是:先中止义务人履行;先向义务人解除合同;给付义务人后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不安抗辩权人在行使权利之前,应将中止履行的事实、理由以及恢复履行的条件及时告知双方,应当尽量避免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律师普法更多>>
  • 行使不安抗辩权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行使不安抗辩权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义务如下: 1、不安抗辩权人有权终止履行义务; 2、不安抗辩权人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 3、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消除不安抗辩权; 4、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回复履行能力,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一

    2022.04.14 284
  • 不安抗辩权有什么法律效果
    不安抗辩权有什么法律效果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一般如下: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首先履行一方可以通过行使抗辩权来中止履行义务,然后履行一方可以恢复履行能力或要求其提供适当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

    2022.04.13 274
  •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如下: 1.先履行一方有中止履行的权利。 2.先履行一方有等待后履行一方恢复履行能力或请求其提供适当担保的权利。 3.先履行一方有合同解除权。

    2021.02.13 87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01:35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

    1,632 2022.04.17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00:49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

    568 2022.04.17
  • 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 01:23
    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没有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针对这未履行的行为有权利拒绝应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请求履行的一种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后,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首先必须要先履行

    1,177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