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一般在刑法中是属于一起进行量刑的,这两个共同属于渎职罪。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为之。
若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故意逾越职权的行为,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2、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3、立案条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期徒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 刑法第九章中渎职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均属于渎职罪,当然其同类客体也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但渎职罪中的各种具体犯罪,又有其自身
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
玩忽职守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由于不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造成了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依照
玩忽职守罪,在刑法中属于“渎职罪”。 该罪的主要特征有: 1、其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 2、该罪在主观上,主要是出于行为人在岗位上的过失,例如对自己盲目自信、疏忽大意、擅离职守等。 3、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不能正确履
玩忽职守罪具体判几年,需要根据案情确定,主要有下面几种法定量刑幅度: 首先,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重大损失”主要包括了下面三点:1、造成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