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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部分必备条款的缺失,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对缺失的部分,双方可以协商增加,不能协商的,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但因为劳动合同不具备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补办,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等等。
劳动者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也可以双方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必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一)使用者姓名、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五)工作
1、保守商业秘密并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是选择性条款。 2、必备条款包括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一)《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和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就算成立。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一般是指,劳动
要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本法的立法宗旨,包括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那么,支付劳动报酬就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并且该法第一条特别强调了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要工资可能发生在劳动关系的履
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备案,不是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之后,以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同时,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份个人的劳动合同就此生效。所以,我国并未强制要求劳动合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