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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手续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带齐相关资料签署赠与确认书;进行房屋价值评估,根据评估价格缴纳相关税费;进行赠与公证与房产公证,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的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
1、因房屋继承或者遗赠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屋赠与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
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登记有效。但是规定,符合规定的赠与行为是可以撤销和收回的。《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
1、房屋赠与登记程序:《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赠与人所要赠与的财产的基本情况。如果涉及房产的,要写明该房产所在地区、占地面积、不动产权号等信息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可以保证购房者向房屋登记机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主要程序如下:1、办理人首先要到工商局办证大厅领取并填写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其次,办理人应当申请变更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有: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