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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告知义务

    告知义务是指拥有知情权的主体要求相对主体履行与之相关的告知的义务,这种告知义务可以是约定的,也可能是法定的。违反告知义务通常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告知不实,即误告或错告;另一种是应告知而不告知,包括隐瞒和遗漏。合同附随义务的几种情形:分别是通知义务、说明义务、协助

    章法律师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2024.04.17912

  • 征信有污点可以注册公司担任法人吗

    征信有污点但逾期追偿已还清,是否可以注册公司担任法人,视情况而定:如果个人征信仅有部分瑕疵,,不影响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如果个人征信负债数额较大,而且已届清偿期尚未偿还的,则可能会影响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如果个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

    柳烁颖律师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2024.04.162

  • 教师退休金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教师退休后工资发放标准根据工作的年限的不同而不同,具体如下: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52

  • 劳动仲裁申请要走什么流程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30

  • 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发生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内,从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当事人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30

  •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具体如下:对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同时也不能以任何的理由向劳动者收取任何的财物;而且在工作满一年月的时间之内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26

  • 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合适

    劳动合同越早签越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并且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跟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最多主张十一个月。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28

  • 试用期会不会缴纳社保

    试用期也会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为其职工申报社保登记并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如果单位逾期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补缴。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27

  • 试用期要不要交社保吗

    试用期也是要交社保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单位不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跟公司协商,如果协商后公司依然是不给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28

  • 劳动仲裁是不是需要开庭

    劳动仲裁要开庭。具体如下: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28

  •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26

  • 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

    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如下: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10

  • 劳动合同一般需要签多久

    劳动合同签多久并没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即使是签订一两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依然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14

  • 工资欠条的写法是什么

    工资欠条的写法具体如下:标题。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借给什么人或什么单位多少钱或者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11

  • 劳动仲裁的时限如何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

    张龙律师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2024.0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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