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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处理竣工日期纠纷

怎样处理竣工日期纠纷

2022-04-12 533
普法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了竣工日期纠纷的情况。如果出现竣工日期纠纷,我国规定一般以承包人上交工程的验收报告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如果工程是按照发包人提出的要求被修改后通过验收的,竣工日期是验收后的日期。如果没有约定竣工日期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则应该适用法律的具体规定。即: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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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晓雪律师 孔晓雪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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