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如下: 1、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2、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
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确定,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房屋拆迁补偿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
被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是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的一个前置程序,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从其
1、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2、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该幢房屋内各户
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由房屋面积鉴定机构,或者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经过测算后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或者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补偿费由四部分组成,即: 1、房屋本身的市场价格,当然市场价格并非简单推测或者通过询问确定,起必须经过依法评估进行确定,被拆迁人如果对此不同意或者认为评估存在违法侵害利益的行为,应该依法复议诉讼; 2、附属设施补偿值注意,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补偿费由四部分组成: 1、房屋本身的市场价格; 2、附属设施补偿值; 3、超额土地补偿值; 4、附属物及装修补偿。这些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