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工伤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为用人单位发放的基本工资。如果评定了伤残等级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3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护理费是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还有护理期限确定的。一般来说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那么就根据误工费进行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是雇佣护工的话,那么久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日标准×住院期间需护理人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护理费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者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过后,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基金按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该员工所在的单位负责。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停工留薪期一般是12个月以内;但是职工的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也是以12个月为限。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为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止停工留薪的待遇,劳动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的具体时间一般是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劳动者享受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是12个月,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十二个月。但是职工的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再次延长的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