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担保期限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一般称为保证人,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按约定计算;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
1、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当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担保的期限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 2、法律依据《民法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约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也视为3年
在我行办理个人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的债权确定期间最长不超过6年,贷款期限按相应贷款产品要求执行,同时不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这时候债权人当然不能向担保人要钱。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419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换句话说
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即使该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期限已经超过,只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债权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但保证责任: 1、有适格的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需要注意的是,被告只需要明确而无需适格; 3、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