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经济补偿金应当以税前工资为标准计算。原因在于,如果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按照税后工资计算,就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经济补偿金在一定金额以内的不需纳税,也即用人单位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理由不成立。
经济补偿金按照应发工资计算。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对于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应按应发工资计算,不考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方式: 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2、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计算方式有以下: (1)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以职工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标准。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经济补偿金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前12个月,主要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标准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而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