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规定欺诈签订合同是可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撤销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受欺诈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该合同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
1、可以撤销合同,受欺诈的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欺诈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撤销后被欺诈的一方可以要求欺诈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可撤销合同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中断、中止或延长的问题,其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不是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非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该项代表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对法人能够发生效力。这主要因为,设立法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