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所迁出原户籍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无业证明、迁入城市或者辖区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迁入证明)。如果办理人已婚的,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随迁人员的资料证件。如果投靠人户口在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无业
办理户口迁移证不需要本人回去。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
准迁迁出太原户口时间: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准迁迁出太原户口材料: 1、省外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申请人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需要,迁户口的手续如下: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
【法律意见】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
先由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
迁移户口的一般资料及程序,可以参照如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
市内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
办理迁移户口手续,一般有以下的八个步骤,具体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
异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般有以下的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1、需要到所居住地的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且准备落户申请书; 2、要带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居住地的村委会开具准予迁入介绍信;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