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 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 3、合同签
不具备建设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因为法律强制规定,施工方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 不过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建筑企业分公司是否有代理权: 1、只要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之内,签署的
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是否独立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可以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不是。是民事行为。该法律行为中,公安局和建筑公司是平等主体地位的关系,而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公安局是作为民事主体和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分企业对外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否有施工资质和独立营业执照。具有营业执照的分企业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企业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
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才能够发生基础的法律效力: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内容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3、
分公司签合同的有效。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作为合同的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法人可以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78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条中“应当”一词表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而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