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代位继承具有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代位继承权财产范围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权主体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3、代位继承应当出现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
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情况: 1、代位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造成严重后果的; 2、代位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3、代位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继承人都
继承权丧失是通过外部手段对继承人继承权利的剥夺。这对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使财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继承权丧失的种类主要包括: 1、继承人实施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后两种情形,被继承人表示谅解的,不丧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后四种情况的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
代位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
有如下情况的,继承权会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
表见代理就是在表面上看起来像是有权代理,但其实是属于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仍然继续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对表见代理的不同类型进行区分,实质上是在无权代理层面
有合同没有效力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两种类型。 具体表现: 没有经过同意,就撤回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通知等各项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对方的人身权、物权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