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拆迁取得的安置房屋继承引起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 2、到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材料; 3、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是否立案决定; 4、如果立案,法院会向被告送到起诉状副本; 5、开庭时间会提前三日通知,按期参加庭
我国法律对拆迁安置房交付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中有约定,征收管理部门要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安置诉讼时效是2年; 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
1、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房屋拆迁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还不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回迁安置的,该房屋使用人就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从房屋拆迁的实践看
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不将货币发放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那么该房屋使用人就应该知道自己依法应享有的货币化安置权利被侵犯。如果从这时开始三
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果房屋拆迁经过了行政复议程序的,被拆迁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
对于房屋拆迁合同的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附期限,应一直有效。 1、只要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 2、如果协议本身不合法,则协议本身自始至终都无效; 3、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
房屋被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依照现行理论观点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对于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被拆除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