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前支付的彩礼视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后支付的彩礼,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个女方个人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
结婚彩礼钱可以给女方,也可以给女方父母,主要是赠送和受赠的一方要协商一致。在结婚登记之前就给付彩礼的,如果后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结婚的彩礼钱是给女方的。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属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给女方赠与彩礼是我国结婚时的传统习俗,彩礼是男方以结婚目的赠与女方的,一般情况下归女方所有。但是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婚后,彩礼应当给女方。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也应该返还彩礼。因为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的话,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协助、共同生活的经历。所以,对双方当事人而言,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应当收归国家。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应当依法收缴,不予返还。包办婚姻,无视婚姻当事人的意志,强迫他人结婚,是一种违法行为。
彩礼钱一般是婚前就赠与女方的,所以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就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妹妹结婚彩礼归女方所有。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若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
彩礼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彩礼是婚前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受赠一方可以带走; 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