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5
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期限如下: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可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对通知前发生的债权仍要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期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为别人抵押担保的期限是所担保的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限,一般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关于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法律上规定当事人是不能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的,如果当事人对此作出约定的话,约定是无效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对此我们也可以认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跟主债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
对于抵押担保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抵押权没有存续期间,只有行使期间。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那么最高额抵押期限可以有多长呢? 最高额抵押是指在最高债权限额内,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
抵押合同一般是没有抵押期限的,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未
房产抵押是不需要确定抵押期限的,因此是没有有效期这一说法。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如果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人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一般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没有约定的,从产生担保责任开始时计算,为六个月。 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主债权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受人民法院保护,抵押贷款本身并没有被取消。如果是抵押人自己想要履行其担保的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为三年。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故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为主债权届满日起算三年内。
房产抵押登记期限是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一并消灭。
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不过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期限我国物权法有明确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法总则又规定,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故抵押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