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以下权利,来维护公司或者自己的利益: 1、股东可依法行使知情权,例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查阅会计账簿等; 2、股东可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股东可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股东可
股东可以授权他人行使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几项事务,也可以总结委托受托人处理的一切事务。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以自行行使,因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 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会就可做出
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有:知情权、质询权、表决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权、投资收益权、提案权、违法决议撤销权、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诉讼权、请求解散权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
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有:知情权、质询权、表决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权、投资收益权、提案权、违法决议撤销权、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诉讼权、请求解散权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也就是说,作为一名投资人的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大都是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我们将这种权利称为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也就是说,作为一名投资人的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大都是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我们将这种权利称为法定权利。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除了以货币出资的形式以外,还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非货币财产的种类非常丰富,比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辨别非货币财产,能否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关键评估指标有三点:第一,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