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出租人时解除租房合同。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等。
《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除此之外,债权人会议还有听取债务人企业整顿情况的报告的权利(
以下是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 1、检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员;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业务; 6、通过重组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债务人
债权人会议行使以下职权: 1、通过重整计划; 2、通过和解协议; 3、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4、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5、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6、核查债权; 7、监督管理人; 8、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等。
债权人会议行使这些职权: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等。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
以下是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一、审查债权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是否有财产担保及其金额; 二、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等。 议决规则是: 1、同意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的多数或绝对多数是可决的; 2、以人数和债权双重多数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
债权人会议职权有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以及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等。债权人会议的组成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清算组的行为进行监督。
债权人会议指债权人行使破产参与权的场所,其本身不是执行机关,也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但是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中是重要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和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为: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以保障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目的,为行使其破产参与权而组成的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