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最后签署的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条件的,最后签署的遗嘱有效,原遗嘱撤销。最后签署的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条件的,最后签署的遗嘱有效,原遗嘱撤销。最后遗嘱具有更大的法律效力。法律明确规定,有多重遗嘱的,以最后一
两份公证遗嘱最后的遗嘱为有效遗嘱,有效的遗嘱要包括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体怎么分配、分配给谁,还要把被继承人的财产列明,遗嘱全部写完后要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
如果立遗嘱人有两份公证遗嘱,在两份遗嘱没有任何冲突的情况下,两份遗嘱都是有效的。但是两份遗嘱如果产生了冲突,那么就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法律规定了,遗嘱人可以随意撤销或者变更自己的遗嘱。但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在进行公证后
在口头遗嘱中未见证的录音遗嘱无效。 录音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条件: 1、遗嘱人必须亲自制作并描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两个以上见证人必须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住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当遗嘱人同时立有多份遗嘱时,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是最高的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即使遗嘱未公证,只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为有效: 一、形式要件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
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其次要考虑的因素是,各份遗嘱的效力强弱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我国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
遗嘱不是要公证才有效。公证只会增加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遗嘱内容形式合法即具有效力。
公证遗嘱只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就一直有效,在继承开始后,按照经公证的遗嘱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房产遗嘱不公证有效。法定的遗嘱的形式是有五种的,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如果遗嘱人既立有公证遗嘱,也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并且两者内容相互矛盾
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不公证也是有效的。遗嘱有效的要求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遗嘱公证以后又写了份遗嘱的,如果两份遗嘱内容不冲突的,两份遗嘱都是有效的,但如果两份遗嘱的内容有冲突的,一般会按最后立的遗嘱作为遗产分配的依据。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可以。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更改遗嘱的内容或撤销遗嘱。随着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已经进行公证过的遗嘱,不再具有效力最高性。多种形式的遗嘱效力同等,遗嘱人立有多份内容相冲突的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数个遗嘱内容都不相矛盾的,发生继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