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合同实际履行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适当履行的概念是指当事人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债务的履行原则。
合同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履行或者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来免除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以
实际履行,即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存在继续履行可行性,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二是存在继续履行的必要性,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它包括两层含义: 1、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2、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
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的区别有含义不同,履行要求不同,后果不同。实际履行是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而适当履行是按照合同全面履行义务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适当履行不会存在违约责任,而实际履行时不适当的话
迟延履行金适用的条件: 1、适用阶段上的限定性,只能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之中; 2、未履行义务时间上的限定性,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按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标准应当依据执行名义的规定; 3、未履行义务内容上的限定性,应根据执行名义所确定的义务内容而定。
迟延履行金的适用条件是: 1、适用阶段上的限定性。迟延履行金的支付只能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之中。 2、未履行义务时间上的限定性。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按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标准应当依据执行名义的规定。 3、未履行义务内容上的限定性。被执行人是否履行了义
迟延履行金适用的条件有: 1、适用阶段上的限定性,只能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之中; 2、未履行义务时间上的限定性,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按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标准应当依据执行名义的规定; 3、未履行义务内容上的限定性,应根据执行名义所确定的义务内容而定。
实际履行的特点是:实际履行是违约后的补救方式;实际履行要求违约方继续依据合同规定作出履行;实际履行不能与解除合同并用。实际履行包括当事人之间互相要求对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实际履行。
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当事人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不得擅自更换标的或变更合同内容;要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侵犯对方的知情权。
一、合同的实际履行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 二、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三、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
实际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 它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第二,在经济合同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