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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以外的人,如聘任的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
股东一般不承担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应当在未履行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我国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可以承担债务的。因为公司法人是具有独立财产,享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且若公司资不抵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负担债务,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负担债务。 公司的法人会承担以下责任,具体如
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损失、损坏或者损失的,应当在损失范围内对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般不承担债务义务。因为依法成立的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所有财产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公司资不抵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其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
1.公司如果有债务,股东一般是不用承担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
一人公司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时,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
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任何侵害公司利益,而公司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侵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共益权而产生的间接诉讼,它是与以股东私益权为目的的直接诉讼相对应的。根据侵害公司利益的人的身份的不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