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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以下人员不能享受遗属补助: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就业的; 5.死亡的; 6.参军的。
在职的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的有:第一,丧葬补助费,该费用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第二,抚养费,该费用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第三,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还可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余
根据法律规定,因公死亡职工的近亲属能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包括: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014年发生
晋劳社厅发[2008]136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参照劳动保障部第18号令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晋
现今我国许多公民为了在退休之后自己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都会在入职的时候给自己购买养老保险,在退休之后国家就会按照一定的标准返还退休金,但是对于退休职工突然离世就会发放退休人员死亡补助金。根据我国相关措施规定,退休人员死亡补助金一般情况下是生
离职申请失业补助金的时间,法律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即可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
北京社保人员死亡补助标准如下:从201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