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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通常是每经过一年的时间召开一次。下列情形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
股东会会有定期会议以及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在召开前十天进行通知。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全体股东具有法律效力,若是股东认为效力有瑕疵的,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或者是宣告无效。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召开的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章程制定时可自由约定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如规定:“股东会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两次,
1、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为: 1、会议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进行会议主持; 2、在会议召开前,提前15天通知公司各股东; 3、临时提案; 4、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通过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年召开一次,但是若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应当召开临时的股东大会。法定事由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现在的营业执照是不需要再进行年审的。只需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报告,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