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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会股东缺席可以参照公司章程处理。股东缺席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与该股东进行沟通,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对其股权比例进行稀释,直到其股权比例不影响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小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在通常情况下是没有限制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小股东按照所持有的股份享有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作出表决。
1、股东会股东缺席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则可以与该股东进行沟通,了解该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真实意图,再协商处理。 2、若协商不成,可以采取比如增资扩股方式对其股权比例进行稀释,直到其股权比例不影
股东愿意退出股份的,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后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1、股东会股东缺席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则可以与该股东进行沟通,了解该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真实意图,再协商处理。 2、若协商不成,可以采取比如增资扩股方式对其股权比例进行稀释,直到其股权比例不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有权他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代理人的资格及其限制条件。 据此,一定数量的股东有权自由委托某人作为其代理人(这就是楼主所称“征集股东投票权”吧
股东大会具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以及这些董事、监事的薪资报酬,公司如果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组织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发行公司债券等,这些重大决议必须由股东会作出。股东大会的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股东大会的具体人数要求。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具体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至于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发起的主体存在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设立董事会和不设立董事会之分,如果设立了董事会的,则由董事长主持,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则由执行董事主持;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如果董事长无法主持的,则由副董事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