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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兼并指的是由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那些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劣势企业的经济现象。 企业破产,也称企业倒闭,指的是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
企业兼并,指的是由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那些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劣势企业的经济现象。企业破产,也称企业倒闭,指的是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
破产除权的特点:(1)不除权以担保物权为基础。不除权不是破产法创造的实体权利,而是破产法给予一些既成实体权利的特殊待遇。享有这种特殊待遇的权利基础是担保物权,而担保物权是根据民法担保制度发生的。至于人
别除权是破产法上的特有概念,是企业在破产时,对部分有财产担保债权可以不经过破产程序而优先以担保物价值受偿的权利。那么破产别除权的特征是什么呢。 破产别除权的特征: (一)别除权以担保物权为基础权利。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兼并、破产是必然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兼并和破产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管是兼并还是破产,其目的都是优化资源配置,提
(一)别除权以担保物权为基础权利。 别除权不是破产法创设的实体权利,而是破产法给予某些既成的实体权利的特殊待遇。享有这种特殊待遇的权利基础是担保物权,而担保物权是依据民法担保制度发生的。至于人的担保即
破产债权申报,是指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并使债权得到实现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发生,依法申报确认并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且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债务人没有能力偿清到期债务; 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3、债权人的债权应该属于已经到期的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通常情况下,已经超过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