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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风险种类 1、诉讼时效风险。 2、债务人破产风险。 3、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 4、债务人犯罪风险。 5、社会性风险。指由于人们法律意识不强,有法不依,使债权人无法依法追偿债款的风险。 二、防范
海外并购风险的法律风险: 1、交易锁定、确定性的风险。 2、交易架构的风险。 3、政府审批的风险。 4、融资的风险。 5、工会的风险。 6、管理层留任的风险。 7、目标企业的历史遗留责任的风险 防范措施: (1)认真研究当地法律环境。 (2
按照《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押股权如果是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同意质押批准文件: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
(一)质权人应慎重选择目标股权。质权人应对目标股权的选择非常谨慎。首先,如果质押股权是瑕疵股权,风险很大,以后可能会给质权人带来麻烦,因为瑕疵股权虽然有其股东资格,但在转让过程中有相当多的限制性规定,
1、谨慎选择质押物在目前对股权质押还没有具体的指引性法律条文的情况下,银行在考虑发放股权质押贷款时应持审慎态度,特别对以非上市公司股权办理质押的申请更应慎重。建议采用流通性、保值性强的标的作为担保物,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有:第一、强化对应收账款的审查:比如说审查形成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付款条件等内容;向信贷征信机构查询确认出质人的应收账款质押情况,防止出现重复质押等。
合同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避免表见让与的风险。在未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 第二,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要求债权人提供催收
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大致可通过以下几点来避免:第一,避免签订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合同,即避免转让过程中合同不合法等情况。第二,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几日内通知
股权质押又叫做股权质权,指的是出质人用自己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向他人设立质押。根据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标的物为标准,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这两类。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当中的一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股权质押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