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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委托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形式,指的是将自己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权限全部委托给受托人来进行办理,受托人具有较大的权限范围,但是需要签订全权委托书。
特点: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五、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
委托代理合同与委托书最根本的区别是:委托合同用于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授权委托书是单方面的授权行为。委托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表现为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订立的代为处理事务的有偿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互负
(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 (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 (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 (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决定委托事项、了解事项进展的权利、要求受托人按委托人指示完成委托的权利;披露委托关系的权利和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决定委托事项、了解事项进展的权利、要求受托人按委托人指示完成委托的权利;披露委托关系的权利和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约定委托权限、委托方式、委托范围等事项的权利;选择受托人的权利;指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利;人报告的权利。
委托理财投资方式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又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有关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众说不一。如果受托人适当履行了资产管理义务,没有侵犯客户资产权利的行为,投资亏损应由受托人承担,受托人不得要求交付保底收益,也不得要求受托人承担亏损、返还本金
委托合同,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所委托事情的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这两种。 一般原因,比如:委托的事情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已经不可能履行、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 特殊原因主要包含两种: 一种是因为一方
在我国,合同的签订主体不一定是本人,本人可以通过代理制度,由法律选定代理人或者由自己选定代理人,由代理人进行相应合同的签订。代理制度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也就是上面所说的本人,在法定或者指定的代理的权限内,与其他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