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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官司应诉: 1、根据起诉书提交答辩状; 2、答辩状应在限期内提交; 3、被告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果被诉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申请管辖异议。 为原告的起诉做好准
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应诉房屋租赁官司的方式是:被告人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要准备答辩状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会进行审查,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租房遇到纠纷,如果双方僵持不下,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耽误时间、浪费精力不说,还没有结果,那到底租赁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解决呢? 整体而言,房屋租赁纠纷处理主要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协商解决,房屋租
具有房屋租赁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合同,守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
所谓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申诉作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在司法实践中占有很大比重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是其争议的焦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其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出租房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因为合同涉嫌无效从而产生了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而在起诉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的要点:首先,当事人应当确保自己符合起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协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的条款是房屋出租的租金,租赁的期限,,租赁的用途,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首先要使得合同有效。比如合同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