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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有穷困抗辩权。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后经济状况明显恶化,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会因公开捐赠行为而受到严重影响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继续履行公
公开承诺进行捐赠或者签订捐赠协议后,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
下列按照自愿和无偿原则依法接受捐赠的行为,应当开具捐赠票据: (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应捐赠人要求接受的捐赠; (二)公益性事业单位接受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 (三)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 (四)其他公益
公开捐赠的捐赠者有抗辩贫困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慈善法的有关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
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有穷困抗辩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
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有穷困抗辩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
公开捐赠的捐赠者有抗辩贫困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慈善法的有关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明显恶化; 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
通过红十字会捐赠不可以全额扣除。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
公证的赠与合同,原则上不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交付或者登记前有权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