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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管辖范围如何确定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管辖范围如何确定

2020-03-30 91
普法内容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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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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