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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下列事项需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 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根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予以处理: (1)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不是每年召开,对没有召开股东会的,公司章程有具体分配方案、公司盈余符合分配方案,且方案合法的,人民法院可
公司法律师说法之二十: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为无效决议,自始无效。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1、违反
根据中国现行法规,中外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利润分配应出具董事会决议。 范本如下,请参考: 董事会决议 一、会议日期:2008年12月12日 二、会议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公司
股东会决议。一、会议日期二、会议地点三、出席人员四、会议主持五、会议决议事项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定:鉴于公司X元,X年税后可分配利润为X元。累计X年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X元,可分配利润人
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的重要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换句话说,并不是过半数股东通过,就能通过股东会的决议。这主要是因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主体,两者之间的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公司的股东是依法向公司投资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其不能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对内外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