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出资的公司
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
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
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
股东未出资一般没有股权。在实际出资后,获得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才享有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
股权出资的限制是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 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投资人以股权出资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是不一样的。 出资比例指的是股东实际缴纳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而股权比例指的是股东基于出资占有的公司财产权等有关的份额。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在增加资本时,股东可以先按实缴的出资比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