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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转让使用权不是出租: 1、出租人有权将租赁物出售,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使用权转让中,转让人无权再将标的物转让; 2、出租人有权将租赁物出售,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使用权转让中,转让人无权再将标的物转让。
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
合同遗失可以通过媒体、报纸,进行公告,宣布该合同作废,与相对人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则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如果合同丢失是行
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人防车位是属于人防设施,它所有权不是属于物业的,也不是属于小区业主,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
五,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购房者如果是先买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车位有限,这也造成了很多开发商不合理买卖,很多业
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作为资产入股等其它合法方式。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
1、合同当事人。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
对于地下车位使用权有几年这个问题,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按用途来确定,居住用地是七十年。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可以按照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的不同,分别设立。因此,对于正规住宅按照规划专属配备的正规地下车位,通常情况
要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可以从以下的角度出发: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只要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就可以自由决定协议的履行是否需要继续进行下去。其次,如果当事人在此之前约定了解除债权转让协议的事由,在合同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