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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重组被兼并企业职工的安置解决方案: 1、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 2、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留下来的员工,一律竞争上岗,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破产企业的员工首先应当由破产的企业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后
一般会给予安置的,只要母公司不是也要倒闭或经营不善没有能力。但是,依照目前的施行的国内法律,国有企业已无义务对子公司破产后的职工予以安置。具体如何安置如何补偿,完全看母公司的能力情况。
在企业收购方案就有应该由被收购企业员工安置问题,你们依法可以吸收被收购企业员工为收购企业员工,与员工签订新的用工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工资待遇、休息休假,养老保险等待遇问题。你们也不用原被收购
对于破产企业的员工首先应当由破产的企业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1、一般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关于工人如何安置的问题应该在政府的改制文件中有所阐述,因各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改制的方案也不相同。 2、如果未得到妥当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所有者、控制者和外部经济主体重组、调整和配置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或者重新配置企业资产的权利的过程。破产保护是指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或者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
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员工工资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企业拖欠员工工资位列清偿顺位第一位,也即员工工资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如果企业实在是没有财产可供分配了,破产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
一些省市对拆迁企业员工的安置费进行了规定,如北京市就对此做了规定。北京市规定拆迁企业员工的安置费标准按照上个月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 如果拆迁中企业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员工的安置费用就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计算。依据《
企业并购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安置职工: 继续聘用原企业的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经济性的裁员,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金; 鼓励创业性再就业,就是鼓励没有聘用的人员,创业性就业,如果本人想要从事其他工作,可以申请办理给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