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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如下: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
公安机关对退侦撤案的案件对证据不足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新罪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对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对于被退回的侦查案件,公安机关是按下列方式处理的: 1、补充侦查; 2、发现新的同案犯或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 3、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该规定,证据不足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前提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
刑事案件侦查立案后的处理,分情况而定。撤销案件,根据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依法查封涉案的房屋,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但是如果查封期限届满,公安机关经审批可以再续封一次。并且,查封涉案房屋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持侦查人员工作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通知有关当事人、见证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