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公司分立后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承担责任的主体就是分立后的公司,但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子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不是独立的 子公司法人的责任是独立的。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在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
公司分立后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分公司的最高领导只能叫负责人,他只是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他是公司经营的延伸,他的资金和人员都是公司控制和任命的。它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行使权力,比如:签约、诉讼等。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做为任何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其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必须对
1、《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公司的监事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5、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后,公司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无法再对外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本身已经不复存在,债权人无法再向公司主张权利。但如果股东、董事、高管、清算组成员等应当对已注销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已注销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