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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有限公司解散后才需要进行清算,而不是先清算再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
需要。《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解散股东需要出席,公司解散必须要股东们同意。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一般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和股东请求解散三种。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解散公司原则上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股东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需要备案。 清算组备案,是指公司各种原因解散后,成立清算组时,清算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有: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请求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时; 2、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3、因公司要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4、被吊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