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保证人应具有先诉抗辩权的程序
保证人应具有先诉抗辩权的程序

保证人应具有先诉抗辩权的程序

2022-03-28 135
普法内容
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条件: 1、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可以享有先诉抗辩权; 2、一般保证人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随时行使先诉抗辩权。一般担保人在担保期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担保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计算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推定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如何推定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

    2021-03-23 62
  • 先诉抗辩权中可否放弃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中可否放弃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可以行使的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可以为保证人自行决定行使或者抛弃的,还可以选择预先抛弃或事后抛弃,所以可以肯定的说先诉抗辩权是可以放弃的。

    2021-01-01 128
  • 连带担保人有没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担保人有没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

    2021-03-05 134
专业问答更多>>
  • 保先诉抗辩权的条件,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效力

    一、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我国《担保法》第17条第二款对此作了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

    2022-10-28 15,340
  • 具备哪些条件,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

    2023-02-23 15,340
  • 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法律起源是什么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法律起

    2022-03-06 15,340
  • 共同保证有没有先诉抗辩权?

    1、从先诉抗辩权的功能上看,它具有防御性与阻却性。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从保证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才可以对抗,如债权人并不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便不得主动对抗。所以,此项抗

    2022-06-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01:16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582 15,340
  •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01:26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又可称为不履行抗辩权或履行合同的抗辩权,它一般指的是在商务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同时履行义务的,如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履行前,是有权利拒绝另一方当事人请求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在性质上,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者同时的

    6,478 15,340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00:49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

    568 15,340
行政许可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